關于稅率變動告知函瀏覽數:2090次
告知函
尊敬的客戶:
基于國家稅務總局2018年4月4日發布的《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文件規定:自2018年5月1日起,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16%、10%。截止到現在,國稅總局未作出明確的解釋,5月1日之后可能無法開具17%、11%稅率的增值稅發票,為避免后續稅率爭議,現向貴公司通知如下:
1、截止到2018年4月30日,貴公司已向我司釆購并按合同約定完成付款但未開票的客戶請盡快提開票需求,我司將在4月底前統一完成開票。
2、2018年4月底前開具發票的,公司將按照原稅務文件規定稅率開票;2018年5月1日起,我司將按照【財稅(2018)32號】文件及后續相關文件規定的稅率開票。
上海寰視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201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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